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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权利的行使

时间:2022-01-24   访问量:1863

① 约定优先 

共有人对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行使(包括权利人自己实施以及许可他人实施)有约定的,约定优先。 

② 权利共有人自己实施,收益独享 

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如何行使权利的,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专利权人同意单独实施,获取的收益不与其他共有人分享。 

③ 普通许可他人实施,收益共享 

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如何实施的,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专利权人同意,以普通许可的方式(不可以是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许可他人实施的,获得收益应当在共有人之间进行分配。

④ 处置专利权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处置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权,例如转让、放弃、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质押、公司入股、赠与等,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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