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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滨海新区街镇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10-28   访问量:1138

各街镇办事处(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滨海新区街镇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街镇企业梯度培育、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制造,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支持街镇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落实2022年支持街镇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工作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滨海新区街镇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内容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需满足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在滨海新区街镇行政区域内,且对所属街镇经济发展产生实际贡献,能给所在街镇正常纳税。
二、申报内容
1.工业技术改造
支持方向:围绕“1+3+4”产业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重点领域,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机器人、数控机床等先进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围绕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钢铁、汽车、石油化工、轻工等传统产业,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运用自动化控制或智能装备与系统、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通过设备更新、生产换线、工艺升级等,实施智能化、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等技术改造项目,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升制造、管理等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企业效益。企业购置的先进设备应以先进生产设备为主,可包括检测设备、研发设备、软硬件工具等必要的配套设备。
支持方式和标准:采用奖补的方式进行后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申报项目中核定设备总投资10%的资金支持,每个项目资金支持总额最高300万元。
2.争先创优
支持方向:获得国家级或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入选国家或天津市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在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中获得前十名的企业;本年度新获得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获得国家级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绿色数据中心、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
支持方式和标准: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入选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得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入选天津市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对新认定的街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现有街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市工信局每两年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结果,对最近一次考核评价结果街镇企业排名中前十名的给予奖励,其中前五名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后五名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对入选工信部公布的绿色工厂名单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天津市市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工信部公布的绿色供应链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工信部公布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工信部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企业,按每项产品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由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兑现的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如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可申报15万元差额奖励。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支持方向:年度新增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支持方式和标准:对年度新增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度新增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度新增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度新增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度新增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已获得的补贴金额自动纳入上一级补贴基数(如:XX企业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后,享受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该企业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可享受差额奖励30万元)。
针对非年度新增获评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在复核年度申请该项奖励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符合滨海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除外)符合滨海新区产业空间布局指引、重点支持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
(二)申报工业技术改造类类项目,原则上支持已开工项目或已落实全部前期手续和建设条件且当年开工的项目。2022年度资金可支持2021年立项开工项目。应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建设地应在本区范围内,购置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申请企业,由申请企业在项目建设地使用。
(三)申报认定奖励类项目,原则上支持当年获得国家级、市级相关认定或称号的企业,包括本年度印发公布的获得上一年度相关认定或称号的企业。对于在专项资金申报期限内,国家或市级相关部门尚未公布本年度相关认定或称号结果的项目,可列入下一年度支持名单。
(四)同一企业或项目,在同一领域已获得国家或市级资金支持的,本资金不予重复支持。已获得的补贴基数自动纳入上一级补贴基数。
(五)近三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企业、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六)申报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街镇经济主管部门。
(二)街镇审核。各街镇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在企业申请书中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及申报单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及电子光盘2张(以“推荐街镇+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盘面标注推荐单位。内容为可编辑word格式及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1060号文化中心5号楼5430室)。
(三)项目评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工业技术改造类项目及时组织项目评审。
(四)项目报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评审结果,对工业技术改造类项目及认定奖励类项目形成拟支持名单报区委街镇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审议通过后报区政府。
(五)项目公示。区政府审议通过拟支持名单后,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对通过公示的企业、项目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履行拨款手续。各街镇及申报单位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督。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工业技术改造类对照滨海新区街镇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技术改造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认定奖励类(“争先创优”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照滨海新区街镇工业发展认定奖励类项目资金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一)工业技术改造:
联系人:李德震  联系方式:66707629
(二)争先创优:
1.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方面
联系人:张桐  联系方式:66707642
2.企业技术中心方面
联系人:朱萍萍  联系方式:66707645
3.绿色制造方面
联系人:邵洁  联系方式:66707661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联系人:吴娴静  联系方式:6670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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