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主体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单位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须在本市居住且已登记。专利权人为多个的,以专利奖的第一申报人为准;
(二)参评专利应为授权一年以上(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4月1日前)且保持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权利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四)参评专利为单项专利,不得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
(五)参评专利技术水平高或设计新颖,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不超过3项;专利权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的,参评专利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专利不超过6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天津市专利奖:
(一)参评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天津市专利奖的;
(二)参评专利申报往届天津市专利奖未获奖,且实施效果无新的实质性进展的;
(三)专利权人严重失信的。
天津市尚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服务项目有: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咨询、无效宣告、专利侵权诉讼及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科技项目咨询、认证等。欢迎您来电咨询,咨询电话:18920199816
来源:天津代办处(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本网站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上一篇:天津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