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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认定及认定后的办事指南》,从4个角度明确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标准,同时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排查和处理程序做出了详细的公布。
尤其,让广大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关心的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认定的后果,下面详细说明:
(一)被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1.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视情节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补缴已经减缴的费用。对于屡犯等情节严重的申请人,自认定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之日起五年内对其专利申请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
4.各级知识产权局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资助或者奖励。
(二)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师
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采取自律措施,对于屡犯等情节严重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涉嫌构成犯罪的
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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