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公司动态
全部 704 公司动态 286 行业动态 286

新颖性的判断原则

时间:2022-01-18   访问量:3267

判断新颖性时,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

①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申请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含申请日)公布或公告的(以下简称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②单独对比判断新颖性时,应当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组合进行对比。

1.jpg    2.jpg

     天津市尚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服务项目有: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咨询、无效宣告、专利侵权诉讼及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科技项目咨询、认证等。欢迎您来电咨询,咨询电话:18920199816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本网站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上一篇:专利导航

下一篇:专利法大变化-专利申请权

新闻中心
-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咨询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