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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保护的对象

时间:2021-11-26   访问量:1938

1、发明的保护客体 

 《专利法》第 2 条第 2 款的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技术方案的判断 

  如果一个方案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属于《专利法》 第 2 条第 2 款规定的客体。 

3、不属于技术方案的例子

  ① 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不属于《专利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的客体。但利用其性质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法或者设备属于技术方案。 

  ② 自然界存在的物品,例如具有一定花纹形状的雨花石或者贝壳,不属于发明专利权的保护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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