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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可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天津工信局9月16日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有效期至2023年5月10日。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运营状况和信用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信息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3.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具备支撑体系持续运行的能力。
4. 鼓励具有建立实施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管理体系经验的企业积极申报。
5. 已确认为国家级或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企业须编写《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请在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书包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企业两化融合现状与水平的文字材料、企业两化融合管理现状与水平的文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附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须为word格式),电子文档请以申报企业名称命名。
2. 申报企业须登录天津市两化融合评估系统填写评估调查问卷,并提交生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将作为试点申报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3. 申报书请用A4幅面编辑,纸质版左侧胶装,不接受拉杆夹、长尾夹等装订方式的材料。除申请表以外,申报书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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