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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瞪羚企业评价有什么好处?
(一)奖励:对于首次入选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最高20万元奖励。
(二)荣誉:2019年6月开始认定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代表天津市级科技型企业。
(三)指向:市科技局在实施部分专项申报时,要求企业应具备天津市瞪羚企业资质作为项目申报准入条件。
天津瞪羚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资格: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诚信行为: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条件:需满足以下增长率指标条件之一:
1、企业注册时间20年(含)以内,基期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基期至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2、企业注册时间20年(含)以内,基期企业职工总数100人(含)以上,基期至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3、企业注册时间5年(含)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4、企业注册时间10年(含)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5、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评价指标说明:对于2021年申报的企业,基期为2017年,末期为2020年。
(四)创新能力:企业基期至上一年度平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即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含)(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天津市瞪羚企业评价有效期
天津市瞪羚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从公告日起至次年5月31日前有效。企业应在新年度通过评价系统主动更新《天津市瞪羚企业信息表》,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和证书,及时享受新年度天津市瞪羚企业优惠政策。